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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收紧再融资 房企所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买地还贷

编辑: 蝶舞 来源:泉州晚报 2016-07-30 11:28:55

导读:证监会日前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不鼓励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随着监管部门对企业再融资行为的不断收紧,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的用途正在变窄。证监会日前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不鼓励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记者看到的会议纪要还显示,证监会发行部要求企业再融资所得不能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如购买原材料和员工支出,用于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其他费用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证监会此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所得资金的运用有明确限制,其中,锁定1年期的询价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募集金额的30%。定价明确发行对象的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有测算基础。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允许偿还银行贷款。根据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证券、保险、银行等机构可以将再融资所得全部用来补充资本金,但需要充分披露补充资本金的依据。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证监会明令禁止房企通过再融资的途径拿地,也是贯彻了此前上层要求抑制地价的精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房地产研究室副主任邵挺称,这些要求符合近期对稳定资产价格的要求,是抑制“地王”和地价的一种方式。他认为,这肯定会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拿地成本,除非他们有其他更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据了解,在今年已经完成定向增发的上市房企中,至少有12家企业将募集所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是偿还银行贷款。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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